管理方针质量
廉洁防控承诺书
公正性声明
司法鉴定流程图
1.质量方针:
科学公正 独立规范 客观高效 严谨保密
2.质量目标:
a.有效投诉率≦0.1%;
b.鉴定文书及时出具率≧98%;
c.委托方满意度≧98%;
d.能力验证“通过”率达到100%;
e.鉴定结论差错率为0。
质量目标计算公式如下:
a. 有效投诉率=(有效投诉次数/投诉总次数)×100%
b. 鉴定文书及时发放率 =(与委托方约定时间或行政机关规定时间内出具鉴定意见书的数量/鉴定意见书出具的总数量)×100%
c. 委托方服务满意度 =(结果为“满意”的调查表数量/回收调查表总数量)×100%
d. 能力验证“通过”率 =(能力验证结果为“通过”或“满意”的项目数/参加能力验证的总项目数)×100%
e. 鉴定结论差错率 =(被退/收回或经认定鉴定结论错误的案件数量/完成案件的总数量)×100%
我作为陕西咸阳市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了解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知悉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忠于法律与事实,执业为民,维护司法鉴定行业公平、公正形象。
二、依法鉴定,不向委托人暗示或者承诺鉴定结果。
三、严格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的规定,出具规范的鉴定文书,确保司法鉴定质量。
四、遵守职业道德,不接受被鉴定人或相关利益方的吃请、红包。
五、不相互贬损,不搞不正当竞争,维护司法鉴定行业的整体形象。
六、保守鉴定过程中知晓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七、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开展法律援助。
八、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九、如我本人发生违纪违规情况,责任由我本人全部承担。
以上承诺,诺出必践,违诺必究。
(1)本中心独立于所涉及的各方,本中心和鉴定人员不从事任何可能违背检查判断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的活动,确保鉴定工作不受来自行政的、商业的、经济的和其它方面的干扰和影响,保持鉴定的独立性、公正性、诚实性。
(2)本中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鉴定工作程序,认真执行技术标准/规范,独立地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确保鉴定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3)本中心鉴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受来自行政、财务或其他方面的压力,独立地从事鉴定工作,并对鉴定结果责任。
(4)本中心保证所有鉴定用仪器设备满足鉴定需要,依照法规及本中心相关规定对设备进行计量、维护和保养,以保证检测、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5)本中心对委托方及相关方的鉴定材料、隐私、知识产权等进行保密,不侵犯委托方及相关方的隐私和知识产权等。
(6)本中心为鉴定业务的开展配备必要的设施和环境,并不断改善设施和环境条件以提高鉴定质量。
(7)本中心确保为委托方提供一视同仁的鉴定服务。
(8)本中心的司法鉴定活动依法接受国家、社会和委托方的监督。
若违反以上声明并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本中心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